武汉市最高人民法院朱景永 (武汉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武汉桑拿 04-27 阅读:37 评论:0

姓名:朱景永

职务:武汉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生平簡介

朱景永,男,汉族,1963年8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主要贡献

朱景永同志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党和人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勇于担当,锐意改革,为武汉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朱景永同志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他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公正、透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审判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对黑恶势力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二、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司法制度体系。

朱景永同志积极贯彻落实司法改革总体部署,以敢于啃硬骨头的决心,不断完善司法制度体系。他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发展互联网司法,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同时,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狠抓职业道德教育,推进司法廉洁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

三、加强党建引领,促进法院全面从严治党。

朱景永同志注重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他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他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同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在他的领导下,武汉法院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荣誉和表彰

武汉市最高人民法院朱景永 (武汉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景永同志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多次受到表彰。他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结语

朱景永同志是新时代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他忠于党、忠于人民,怀揣司法为民的崇高理想,锐意改革、勇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武汉法院工作作出了卓越贡献,是广大法官的榜样。让我们向朱景永同志学习,努力成为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合格政法干警,为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武汉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