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民投诉电话 (清远市市民投诉热线)
为方便市民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清远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市民投诉热线,统一受理市民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12345(全年无休,24小时服务)
- 网上投诉: 清远12345市民服务平台
- 微信投诉:关注“清远12345”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投诉”
- 信函投诉:清远市12345市民投诉受理中心(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兴业东路1号)
投诉范围
市民投诉热线受理以下范围内的投诉举报:
- 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 公共服务质量差、效率低
- 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 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须知
- 投诉人应对投诉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投诉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投诉事项的详细情况。
- 对匿名投诉,受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受理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 对重复投诉、明显缺乏事实依据的投诉,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或予以终止处理。
投诉处理流程
- 受理:市民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其他方式投诉,受理人员登记投诉信息。
- 分派:受理部门根据投诉内容分派到责任单位处理。
- 调查核实:责任单位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 处理回复:责任单位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 监督回访:受理部门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回访,确保投诉得到妥善处理。
投诉处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投诉处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对复杂或涉及多人多部门的投诉,处理时限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投诉监督
市民对投诉处理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12345热线或向清远市纪委监委投诉举报中心反映。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腾辉北路1号
电话:0763-28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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