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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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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招生宣义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录取方针,根据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采取全国硕士生和博士生统一体考试远程复试的招生方式,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
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每年9月份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2月中旬。初试时间全国统一安排在12月下旬。复试时间一般在次年4月初至5月初。复试形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线上复试两种形式。
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分为三个科目,其中管理类联考科目为:
非管理类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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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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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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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培养管理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一专业都由导师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负责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研究生院定期举办新生入学教育、专业发展论坛、学术讲座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活动,帮助研究生开拓视野、提升能力。研究生院还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和资助优秀研究生。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坚持质量立院的办院方针,不断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强化导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学管理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均达到较高水平。
学位管理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学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研究生院成立了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评定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内专家和外聘专家组成,确保学位评定工作科学、公正、规范。
研究生提交博士学位本文或硕士学位本文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盲审和答辩。答辩通过后,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盲审意见和答辩情况,对研究生学位本文进行评议,确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取得学位后,研究生院将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术交流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高度重视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生院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和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交流。研究生院还组织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促进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
研究生院还设立了研究生学术基金,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开展学术研究和发表学术本文。研究生院还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为研究生提供联合培养和海外访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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