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临时工工伤保险 (武汉临时工工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武汉市对用人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实行工伤保险。
参保范围
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工资收入的临时工,均应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临时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 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
- 工资收入达到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缴费比例为临时工工资总额的 0.5%。
工伤待遇
临时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依法享受下列工伤待遇:
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康复费等。
现金待遇
现金待遇包括工伤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职业康复、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辅助器具、就业安置等。
工伤认定
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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